第一百零四章:情敌再现_完全掌控by大二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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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四章:情敌再现

  第一百零四章:情敌再现

  作为世阀大家,林家的基因自然极好。

  因为林风的关系,懒小可曾在网上查过林家的资料,眼前这位不是别人,正是林风的弟弟,堪莫。

  之前说过林家三代单传,而林风从小又是个不争气的,林司令大概是想为自己留条后路,就生了个私生子。

  然而林风的母亲可不是个吃素的,眼看私生子都这么大了,她是什么都做不了,但想要入她林家的家谱,那是绝对不可能。

  堪莫年岁不大,也就十六七岁,然而他骨架高大,脸庞线条坚毅有型,穿着西装气质稳重,瞧着竟比懒小可还大了几岁。

  被他这样问,懒小可心虚低头,连忙往楼下走:“抱歉,我走错地方了。”

  堪莫昂首不语,回头见懒小可离开,踏着沉稳的步伐打开病房。

  一个花瓶朝他脑门袭来,堪莫见怪不怪躲开,眸光微冷,凝视病床上嘶声揭底的疯子。

  自从知道蓝可死后的消息,林风拖着重伤的身体闹腾了一天一夜,此时见着堪莫,灰败的脸色浮现癫狂而病态的神情,阴冷泛红的眼神看的人心底发凉:“你来干什么?看我笑话吗?哈哈哈,堪莫,我是毁了,可那又如何?我林家从始至终都没有你落脚的地方!”

  “你说的小森仔吗?”堪莫略显冷淡的眸子浮现一丝担忧:“哥哥,难道爸爸没告诉你,小森仔在蓝可那辆车上吗?”

  闻言,林风终于疯了,双手撑在床上,面目狰狞朝堪莫抓去:“我要杀你了!”

  小森仔,林森,林风唯一的儿子,虽然他对妻子没什么感觉,但对这个孩子,却是真心疼爱。

  两天之内,林风接二连三失去他最重要的人,也失去了作为一个正常人应有的健康躯体。

  随着挣扎,被子落在地上,露出林风被截去的半截躯干,配上他病态而阴森的表情,像极了恐怖片内索命的恶鬼,令人毛骨悚人。

  “哥哥瞎想些什么呢,小森仔没死。”堪莫好整以暇站在原地,脸上的表情只有悲悯,说的话,却有些幸灾乐祸:“只是,失去了某些东西,不能传宗接代罢了。”

  在一个政治家族,不能传宗接代,无论男女,都是废物一个,毫无利用的价值。

  “啊啊啊——!!!”林风抱头,双目赤红,接二连三的打击,他终于疯了。

  堪莫抱胸,自嘲一笑,摇头离开,周围无人,此时此刻,他眼中的野心及疯狂,才一一顿现。

  曾几何时,他决定一生奋斗的目标,居然如此不堪一击。

  呵,疯狗?不过表面唬人罢了。

  “喂。”堪莫在拐角处抽烟,打通了一道电话,烟雾飘过他敛长的眉眼,飘升消散:“嗯,疯了,也残了,怕是这辈子都翻不起什么大风浪。”

  坐在楼下走廊椅上的懒小可眨眨眼,微微侧目。

  他正好坐在楼道尽口,转头便能看见堪莫。

  似乎不太喜欢抽烟,堪莫眉头紧皱,吸了口就丢了。对面似乎说了好笑的话,他自嘲一笑,声音却听不出任何异常:“对,是我自作主张做的,如果我不这么做,林天昊那老头根本不会把我接回林家,更别提潘辰那生不出蛋的老母鸡,而且,要林风手中有筹码,你以为,他会放过你们?”

  “放心,我还没禽兽到那种地步,森仔的未来我会替林风安排好,为了感谢,不会让他受任何委屈。”

  “查?他们想怎么查都行,反正蓝可都死了。”

  懒小可瞳孔微缩。

  他知道堪莫在和谁打电话了。

  而其中牵扯的森仔,懒小可也有所耳闻。

  车祸发生时,蓝可大概也不想让森仔死,死前紧紧护住了森仔的头部,可最后救下来,森仔这辈子还是废了。

  他瘫痪了,半身不遂。

  懒小可心乱如麻,趁堪莫还在打电话,偷偷离开,这次,却是准备回家了。

  推开门,一股刺鼻的烟味袭来,屋内没有开灯显得昏暗,却能一眼看见客厅内坐着的男人。

  “回来了?”大概是吸多了烟,杨锐音线沙哑。

  “嗯。”懒小可低头换鞋,走上前抽走杨锐手中燃着的香烟,抱胸:“你答应过我,不会吸烟。”

  杨锐轻轻抱住他的腰,侧耳聆听他不甚规律的心跳,哑声道:“我以为,你走了。”

  要不是在监听器中听见堪莫的声音,或许他早就疯了把人抓了回来。

  “只要你不走,让我做什么都可以。”

  有的男人服软,只会让人觉得没有骨气;有的男人,却能让人心酸又无奈。

  懒小可自问,他是有一些喜欢杨锐,同时他也明白,自己的喜欢永远赶不上杨锐的。虽然,他不知道杨锐的这份喜欢,到底掺杂了多少其他的。

  此刻,他却又觉得,那些掺杂的其他,似乎不那么重要了。

  一个常年习惯高高在上的男人,愿意为你服软,为你摒弃自以为的原则低声挽留,对于某些过往,应该也不那么重要了。

  懒小可觉得,他应该先前看,而不是瞻前顾后。

  他笑了笑,罕见温柔:“我不会走。”

  除非,你真的做了对不起我的事。

  杨锐的手紧了紧,却不敢抬头。怕是面前少年看见了他的眼神,会吓得立刻跑掉。

  冷战之后,两人又迅速陷入热恋期。说是热恋期也不像,更像是老夫老妻的生活模式。

  在听闻林风被送进精神病院,而林风的妻子选择离婚后,懒小可彻底脱离死宅的生活。

  八月中旬,距离开学还有半个月时间。

  之前时洋和杨钰约定好,将他弄去京城一中读书,偏偏他刚进去,懒小可就跑去南海拍戏了,一直**Y/Q/Z/W/5/C/O/M**到高考毕业,都没有回来。

  两个陌生人在一起几个月,大概也清楚了对方的生活模式。

  杨钰表面风光,背地里却是五谷不分的十级生活残废,加上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,吃饭基本都在外面解决。

  时洋则不同,大概是为了回味母亲的味道,他及其喜欢模仿母亲做饭的模样,只要无事,一般都会在家自己**Y**Q**Z**W**5**C**O**M**做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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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杨钰吃着小清炒,筷子不停,他知道能吃到干净饭菜的日子不多了,因此格外珍惜这种健康的生活节奏。

  反观时洋,慢悠悠扒拉两口,似是心不在焉,余光却注意着杨钰的筷子:“你说,小可没有高考,要是没有学校愿意收他,他会选择复读吗?”

  杨钰百忙之中抬头,高深莫测的眼神在时洋脸上扫了一圈,似是而非道:“也许,会选择复读吧。”

  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,时洋垂下眼眸。

  他不傻,知道凭杨锐的势力,别说懒小可没有高考,就是考一分、考零分,杨锐都有办法让懒小可去高等名校。

  但眼前这个老狐狸,偏偏一点有用的信息都不告诉他!

  中午吃了饭,时洋碗筷没洗,直接出门了。

  杨钰路过厨房,见着乱糟糟的厨面,微微皱眉。

  晚上,时洋在外面吃了饭才回去,没搭理杨钰,更没主动清洗厨房的脏碗筷,关上房门就洗澡睡觉。

  一连三天,厨房的脏碗筷都发霉发臭了。

  这天早上,杨钰终于受不了。。。。Y。Q。Z。W。5。。。。C***O***M#言,,,情,,,中文,,,网,端着杯热牛奶,敲开时洋的房门,带着温煦有礼的笑,说道:“刚刚小可打电话过来,说中午要过来吃饭。”

  话儿点到为止,房内的人却是一个鲤鱼打挺,光脚开门接过热牛奶,对杨锐露出满面春风的笑容:“多谢。”

  杨钰视线向下,少年的脚趾饱满圆润,透着健康的粉红色泽,细长娇嫩。

  眼前猛然浮现那晚,他将这双脚架在肩上,动情亲吻的画面。

  时洋对杨钰的变化看在眼里,不着痕迹把脚丫子挪在门后,微微戒备道:“你先下去吧,我换身衣服。”

  杨钰也是个聪明人,收敛情绪淡笑点头,转身离开。

  几分钟后,时洋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下楼,手里拿着空杯子,下身口袋微微鼓起,那模样瞧着**Y_Q_Z_W_5_C_O_M**竟像是一把水果刀。

  杨钰看着他的背影啼笑皆非,去屋外抽了只烟径直离开。

  中午,杨锐带着懒小可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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